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媒体中心

近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潘帮南律师,银川分所张宏举律师牵头,北京总所陈金荣律师作为负责人,在徐京龙、郁秀梅、刘桐、隋丽、陈尔怡、成敏、沈斌倜、孙国华、李小娟、刘求文律师的协助下成功中标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该项目由北京总所和银川分所合作,项目团队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事务、国央企并购重组,商事诉讼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团队专业服务能力,助力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二斌,注册资本100亿元,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这是国家能源集团近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第二家百亿子公司。该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经营范围包括公共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等。

 

西部地区作为我国能源资源的重要基地,其丰富多样的能源储备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资委召开扩大会议上提出,中央企业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国家队、主力军,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体系。国家能源集团作为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践行者,积极作为,分别于今年2月和3月在宁夏成立两家百亿级投资公司。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将凭借自身专业素养,为国家能源集团西部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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