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闻所在包括公司清算、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等相关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出色的业绩和丰富的经验。我们在上述程序中代表困境企业、或困境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我们的目标。由于丰富的清算、破产管理经验,中闻所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首批机构破产管理人,并有数名律师被指定为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
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或强制清算的清算组,履行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职责接受债务人或债权人委托,拟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方案,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起草并提交申请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的材料,申请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
接受债权人委托,撰写债权申报材料,向法院申报债权,对确认担保债权或无担保债权提出异议,并受托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接受委托,主持、参加或列席管理人、债权人大会、债权人委员会等主体召开的各项会议,代为发表意见、询问或建议
接受委托,协助起草《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等,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接受委托,协助企业在和解、重整、清算等环节提供法律咨询
接受委托,代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涉诉(包括但不限于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等)案件
2005年,受中信建投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控股)委托担任华夏证券行政清算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华夏证券行政清算;
2006年,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组成“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清算组”,主导天一证券行政清算;
2007年12月份受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作为破产管理人负责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破产;
2007年,主持中国燕山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燕山石化为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的子公司)清算项目;
2011年,受西北证券清算组委托代理专项法律顾问;
2011年,受托作为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1年,主持上海宝丰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2012年,受托作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3年,主持中电传媒技术与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解散清算;
2013年,主持中电集成电路(北京)有限公司解散清算;
2014年,主持意中希诺(北京)国际商用电器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强制清算;
2015年,主持北京山川联合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2015年,主持北京中新海业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2015年,受托作为工商银行威海环翠支行的律师参与威海三进船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2018年,担任管理人为湖南有色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重机)破产清算整体资产拍卖成功,是湖南省第一例破产企业资产整体拍卖成功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中也极为罕见,成交金额近1.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