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罗律师1994年辞去公职,创建了四川省涪陵地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务,先后培养了60多名律师,其中大部分成为律师界的优秀人才;
2005年至2010,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0年至今,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罗律师是国家二级律师。
罗正宇律师十八年来担任过企事业金融机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六十多家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特别是罗律师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期间,是从几十个人、资产几十万元的手工作坊中药饮片加工厂,通过资产重组兼并,50多家企业的资本扩张,员工一万六千多人,拥有三家上市公司,资产达120多个亿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大、从大到强的全过程,在企业内部创建了强大的法律防御系统,避免企业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在几佰亿元的交易过程中,从未出现过合同纠纷。在企业的资本运作、知识产权保护、经营管理中,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十八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创造了现代企业法律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法律规则的功能,调整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避免风险,缩短工作流程,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填补了管理学中的空白。
罗正宇律师十八年来办理各类刑、民、经、行政、非诉讼案件800余起。如重庆市垫江县水泥厂厂长杨政华贪污案、重庆市中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定标贪污案、重庆市马武水泥厂销售员代宗益贪污案、重庆市人人大洒楼大堂经理朱珠贩毒案。分别达到无罪免于刑事处分、死刑改无期、无期改有期四年的效果。成功代理了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诉上海华山医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长达十二年的药品“急支糖浆”连环系列药政知识产权案;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诉瑞士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药品“曲美”与“赛尼可”互联网首例不正当竞争案;重庆市龙腾工贸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垫江保温材料厂、重庆东升保温材料公司保温隔热材料专利侵权案;廖青等十人诉重庆市枳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期货纠纷案;重庆市涪陵信用合作社诉川财证券有限公司存单纠纷案;中国银行涪陵分行诉戎江外币存款纠纷案;中国工商银行涪陵分行诉重庆恒昌贸易公司美元贷款纠纷案;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诉海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香港影星张柏芝诉珠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重庆家乐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肖像权侵权纠纷案等。
中国社科院经济法研究生学士学位;
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
其代表作是《现代企业法律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