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晟,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大学期间于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曾在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调查取证部担任调查取证专员,参与网络著作权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网排查评估影视著作权侵权现象、制作著作权侵权调查报告等),后加入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在律所工作期间,作为律师助理协助团队律师处理诸多民商事争议、非诉、执行、不良资产处置、刑事等案件。
主要业绩
(1)山东锦田一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温州市华博塑料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
(2)陈小霞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3)张豪、张鹏开设赌场罪一审案审查起诉阶段;
(4)王振灵等53人与方锦(又名方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案;
(5)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产催收项目。
2015年—2019年 就读于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专业为知识产权,获得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