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就职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恒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刑事诉讼 争议解决
<民商事诉讼、仲裁方面>
1、曾作为某煤炭行业公司代理人在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中,在客户未签订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情况下,搜集证据,使得三级法院支持一审被告方的答辩意见,认定当事双方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关系,三次驳回对方当事人诉请,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2、曾作为某港口公司代理人之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仓储合同纠纷案的再审审理,参加庭审活动,详细论证入库单及关税的相关问题,律师论点被最高院认可并写入再审申请书,撤销原审一、二审判决,帮助委托人挽回损失达2千余万元。
3、曾作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之一,在最高院船舶所有权侵权纠纷诉讼中代委托人出庭应诉,协调解决双方一系列争议案件,帮助委托方减少几百万美元损失。
4、作为某矿业公司诉讼代理人,对他人起诉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出庭应诉,帮助委托人减少损失6000余万元。
5、曾作为某文化传媒公司的代理人,在与某影视集团的企业借贷纠纷中,论证双方“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投资协议》获得法院支持,为当事人追回损失,仅本金即达3000万元人民币。
6、曾作为某著名漫画家的代理人,起诉某商业网站美术作品侵权纠纷案件,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7、曾作为某港籍作家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与某大学教授、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二审诉讼。该案最终判令某教授侵犯委托人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成立,判令其赔偿合理损失并在一家全国发行的史学类杂志上发布声明、赔礼道歉。
<刑事诉讼方面>
1、在张某某涉嫌诈骗侦查阶段,通过与委托人的分析案件及侦查机关的沟通,最终在委托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案件未移送检察院。
2、在一起涉嫌间谍罪案件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检察官积极沟通、就案件待核实问题申请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在审判阶段就案件后果进行充分阐述,最终在案件量刑上达到满意效果,获得委托人及家属的肯定。
3、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中,在法院已经庭审完毕的情况下受受害人家属委托前往法院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就案件中法院与检察院未查明疑点问题进行仔细阅卷、调查相关证据、提交代理意见,最终使得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均维持一审判决。
<非诉方面>
1、从业至今担任过某著名联赛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矿业公司等类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其日常合同审核、法律风险提示、劳动关系梳理等。
2、担任过企业债券、中票等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经济法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 法学专业
国家法官学院专科 经济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