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深度调查部记者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卢义杰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十余年,原为《中国青年报》深度调查部记者、《南方周末》特约撰稿作者,被搜狐传媒、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评为“2013年度风云记者” ,被暨南大学出版社《南方传媒绿皮书》评为“2013年度记者”。曾获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中外对话”最佳深度报道奖等奖项。2012、2015年两次入选中国青年代表团赴日本、韩国访问。
作为法治记者,深度调查了众多重大案件及突发热点事件,如: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增选院士案、国务院“三假厅官”调查、福建念斌投毒改判无罪案、王岐山前同事中纪委座谈会“放炮”等等。2015年率先披露并持续追踪的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错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此后改判无罪并写入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多篇报道获得中央领导批示、有关部委介入,助力事件解决,推动制度完善。
律师执业后,将媒体调查技能与司法实务相结合,善于发掘关键细节,专注刑事辩护、传媒法规研究。团队成员具有刑法、行政法、财务学等复合学科背景,截至目前,已为众多上市公司、500强民营企业、权威媒体机构、知名人士提供法律服务;为多起具有公共意义的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参与办理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以及行政案件,取得无罪、不捕不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缓刑、减刑等良好效果。典型案例有:
(一)刑事、行政案件
明星张庭、林瑞阳、陶虹等主体涉嫌网络传销行政处罚听证案(行政机关立案备案手续撤销,20余亿资产全部解封解冻);
吉林白城黄德义等18人自建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申诉、再审案(上级法院再审提审,改判11人无罪、5人免予刑事处罚);
甘肃天水阮双全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律师调查证实行政机关证据造假,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道歉,伪证人员移交纪委;当事人判决前取保);
新冠疫情吹哨人之一、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被刑事自诉诽谤罪案(不予立案);
黑龙江某矿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线索,不起诉);
某中国500强民营企业总经理涉嫌骗取国家补贴案(涉黑案件关联案件,不起诉);
前著名记者周筱赟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案(不批捕);
湖北襄大农牧集团张德武等人涉黑案(审查起诉阶段去除涉黑定性);
华东企业家孙某某、李某某等人涉黑案(二审减刑);
东北企业家刘某某、李某某涉黑案(东北某省“扫黑除恶”一号案件);
某央企管理人员涉嫌串通投标罪案(项目中标额20余亿,缓刑);
景某某销售玩具枪被判非法买卖枪支罪再审案(原审被判十年,再审后中止执行,改判法定刑以下量刑);
暴某某等9人受电刑被刑讯逼供案(最高检督办,代理被害人);
某银行管理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案(“红色通缉令”关联案件);等等。
(二)民商事案件
某上市公司被县政府、国企拖欠2亿余元融资代建款案(实际追回欠款2亿余元);
公安部某副部长遗孀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审支持我方全部请求,二审对方撤诉);
某学科奠基人、中国工程院某院士遗产继承纠纷案(胜诉);
许某某诉某中央媒体名誉侵权案(调解,支持我方核心诉求);等等。
法学、经济学
知名法律智库“法度研究院” 副秘书长(2022至今)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第三届执行主席(2011-2012)
腾讯“全媒派” 荣誉导师(2019)
卢义杰律师在刑事错案纠正、国家赔偿、律师制度领域,有着长期观察及积累。新闻工作期间,实地采访并深入报道了社会关注的多数重大刑事错案。例如,最高法罕见再审提审并改判去黑的的吉林孙氏三兄弟案、最高检建议再审的李锦莲毒糖杀人错案等等。丰富的调查实践,为刑事辩护提供了大量知识积累和灵感来源。
在传媒法规领域,卢义杰律师关注调查报道的突破策略、证据审查及侵权风险规避,关注记者权利保障。多篇研究成果、受访文章刊发于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检察日报《法治新闻传播》等权威期刊。代表性成果有:《调查报道采访的五个常见干扰及应对》、《调查报道中常见的证据陷阱》、《基于“信息”与“角色”做调查报道》、《媒体名誉侵权纠纷的四个判决要点》、《如何依法对待“说错话”的权利》等等。
此外,卢义杰律师关心公共事务,不定期就社会热点议题接受新华社、人民网、财新传媒、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日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发表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