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北京市晨野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在银行领域,为民生银行总行、华夏银行总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中信银行总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廊坊银行、韩亚银行、蒙商银行、张家口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等多家银行提供常法和专项服务,涵盖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等。参与的国家开发银行恒逸文莱PMB石化项目银团贷款专项法律服务获《商法》2018年年度杰出交易奖。设计担保贷款安全度打分卡模型(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2-A-00059923),帮助银行防范第二还款来源风险。
刘律师在金融科技领域有非常深入的研究,为中信银行总行、华夏银行、韩亚银行、平安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涉及在线信用POS贷、在线保理、二维码支付、快捷支付、手机钱包等60余个项目。此外,为奇子成新(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亿谱汇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完成车贷、房贷、大企业贷、债权转让模式论证、非法集资风险规避等40余个项目。
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梳理船舶类融资租赁协议、设备类融资租赁协议等各类格式合同,完成包括循环租赁合同起草、泰山索道售后回租、租金收益权转让、松江集团BT融资租赁等26个项目;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审查连霍高速公路售后回租业务、二广高速湖北樊魏段路面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售后回租项目、大新华轮船融资租赁项目等5个项目;从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及杠杆租赁业务,包括广东盈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亿美元融资租赁项目、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亿港元融资租赁项目等。
在保理业务领域,协助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完成6个保理项目,包括:审查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合同、出具有关银团保理和双保理问题的法律意见、租赁保理合同起草项目、青岛市公路管理局保理业务法律意见书、工程保理法律风险分析项目。协助中信银行总行完成7个保理项目,包括:合并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之合同起草项目、租赁保理合同审查项目、池保理规程审查项目、工程保理应收账款形成标准及相关法律风险分析项目、进口双保理及出口双保理合同审查项目、在线保理审查项目、无追索权租赁保理流程审查项目。协助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设计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项目,并起草和审查全套业务文件。
在股权投资领域,参与国开城市发展基金等有限合作企业的设立。为正荣集团光大安石私募股权投资、虹桥私募股权投资、马保私募股权投资、正荣(莆田)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高科技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北京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基金投资不良资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黄河三角洲基金投资公司提供专项服务。为达飞财富花溪地合伙型私募项目、达飞财富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周庄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受让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金航汇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及产品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资产证券化方面,项目经验包括:2012年民生金融租赁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2014年第四期开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2015年华科融资租赁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2015年太平洋保险资产支持计划项目、2016年中安信邦典当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2016年杭州银行庆春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代理的民商事案件包括:中色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与河北银行之间的保理纠纷案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浙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胜诉),飞猫影视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环球佳视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胜诉),谭娜诉上海旗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肖像权侵权纠纷案(胜诉),私募基金投资人李某、王某向基金管理人申请仲裁案(胜诉),熊猫传媒与来波七号合同纠纷仲裁案(胜诉),李某诉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辩护的刑事案件包括:陈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洗钱无罪),任某被控骗取银行贷款案(无罪),梁某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缓刑),戴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职务侵占和敲诈勒索案(诈骗无罪),黄某涉嫌挪用资金案(不起诉),王某被控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诈骗无罪)。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民事诉讼法学硕士
北京大学 金融法博士
中国演讲协会理事(2016)
金网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6)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19)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2020)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2020)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兼职导师(2022)
《骗取贷款罪中“重大损失”的法律界定与适用》,《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2年10月第34卷第5期;
《网络借贷民事审判现状研究——基于1005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企业合规论丛》(第4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7月版;
《网贷居间费认定的分歧及成因——基于4531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金融法苑》2021年3月第一百零四辑;
《网络借贷监管指标的实证分析》,《行政管理改革》2020年4月第四期;
《日本网络借贷监管制度及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19年3月第二期;
《支付结算视角下的电信诈骗预防——迟延到账与紧急止付的重构》,《金融法苑》2019年6月第九十九辑;
《中日P2P监管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我国P2P“爆雷潮”的反思》,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中心编:《未名日本论丛》(第十三辑)2019年3月第1版;
《P2P平台投资者诉讼困境之化解——兼论P2P平台债权回购的法律定性》,《诉讼法学研究》(第2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9年版;
《从新沃基金案看通道的含义与监管》,《金融法苑》2018年8月第九十七辑;
《民事诉讼程序的经济分析》,《医学与法学》2008年第3卷第1期;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公证制度的比较》,载沈四宝主编:《经贸法律评论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挑战“科斯定理”——由<社会成本问题>引发的思考》,《医学与法学》2007年第2卷第4期;
《浅析被执行人变更和追加的原理》,《研究生法学》2007年第22卷第5期(总第75期);
《圣经中的律法》,《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5期;
《试论非诉讼程序的价值——平衡合法与合理的艺术》,《政法研究》2006年第6期;
《对客观真实的哲学批判》,《医学与法学》2006年第1卷第3期;
《法律中的“一般人”概念》,《政法研究》2006年8月第4期;
《论法的本质及其发展》一文获《中华教育科学论坛》一等奖;
独著《从入门到精通:合同审查与法律意见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独著《互联网金融:模式与新格局》,法律出版社2016年12月第1版;
作为第一作者,编著《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
作为第一作者,编著《诉讼法图表式记忆专题突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